恭喜!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正式成立!
2024-04-07
来源:中国龙舟协会

成立

1月27日,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龙舟国际级裁判陈雪花当选首届会长。3月8日,厦门市民政局发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宣告正式成立。


历程

第一次会员大会当日,市龙舟运动协会(筹)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暨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民健身事业部副主任、中国龙舟协会秘书长何懿,福建省龙舟协会会长林远,厦门市体育局代表郑晓琦,厦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处长何韶峰,集美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吴吉堂,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副主任张志方出席会议。
会议报告了筹备工作情况,协会成立筹备工作历时6个多月,共收集到单位会员10家,个人会员68名,过程中得到了厦门市委统战部、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民政局、集美区文旅局、集美校委会和省龙舟协会、中国龙舟协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除陈雪花会长外,陈少强当选常务副会长,杨广波、吴文炜、陈丽清、谢添寿等当选副会长,许志良当选秘书长,陈斐娜当选监事长。

陈雪花会长代表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发言。她表示,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人员将围绕龙舟文化,与协会全体会员竭尽全力,开拓进取,以“龙舟”为纽带,汇集各方资源要素,推动龙舟人才队伍建设、体育竞赛交流、品牌赛事推广、文体产业发展,为我市“文旅体”产业深度融合聚势赋能。

何懿秘书长对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的成立表示了祝贺。他指出,厦门龙舟运动的发展离不开嘉庚先生的推动和“嘉庚精神”的滋养,离不开厦门“龙舟人”的不懈努力和付出,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希望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秉持“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原则,发扬“同舟共济、奋勇争先”的龙舟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展群众性龙舟活动,为厦门全民健身事业和全国龙舟运动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作为龙舟运动业务的主管部门的代表,郑晓琦代表厦门市体育局提出了希望。她希望,协会在管理建设上分工协作、办事公正,在活动开展上敢于创新、对标一流,在运动普及上形式多样、营造氛围,在队伍培训上注重专业、突出品质,在党建工作上落实要求、模范引领。


根源

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的成立立足于我市悠久的龙舟运动文化历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早在上世纪50年代,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即在集美亲自督建龙舟池,并自1951年起筹划组织了11届龙舟赛。为传承嘉庚先生“体育为兴国之策”理念,自1962年起,集美校委会不定期举办龙舟邀请赛,并于1987年举办了集美学村首届国际龙舟竞赛。2006年,集美区政府和集美学校委员会牵头举办首届“嘉庚杯”“敬贤杯”海峡两岸龙舟赛。此后15年,该项赛事连年举办,规格不断提升,影响力持续扩大,于2010年被国台办确定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重要项目。2021年之后连续三年,被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评为“中华体育文化优秀民俗民间项目”,被誉为国家级龙舟赛事三大特色品牌之一,迄今共吸引来自两岸三地和其他国家地区的993支龙舟队、25818人次龙舟健儿来厦参赛,成为两岸人民,尤其是青年学子竞标争先、联谊交友的重要舞台。     

2014年,首届中国龙舟拔河公开赛在集美成功举办,开创了中国龙舟拔河公开赛的正式竞赛项目,迄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八届,集美也因此成为了唯一一个持续举办龙舟拔河公开赛的赛区。


展望

今后,厦门市龙舟运动协会将以“嘉庚杯”“敬贤杯”海峡两岸龙舟赛多年积淀的经验优势和社会成效,打造更富闽台地域特色的国际性龙舟赛事,为我市体育产业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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