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91号
中国轮滑协会关于印发第十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等有关单位:
为推动国内轮滑运动发展,促进速度轮滑项目国际交流。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8月1日至4日于中国浙江·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举办第十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1-第十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qxFE_sKn4uz6kDqeDMP3Q
提取码:1234
第十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
嘉兴市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海宁市红十字会
五、执行单位
嘉兴市轮滑协会
海宁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浙江卫来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合作单位
海宁市宏诚实业有限公司
海宁市幼儿健康运动协会
海宁玖冠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8月1日-4日
比赛地点:中国浙江·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八、场地赛比赛项目
(一)成年/青年组
1.男、女组 200米双人计时赛(追逐)
2.男、女组 500米+D争先赛
3.男、女组 1000米争先赛
4.男、女组 5000米积分赛
5.男、女组 3000米接力
(二)少年甲乙组
1.男、女组 500米+D争先赛
2.男、女组 1000米争先赛
3.男、女组 5000米积分赛
4.男、女组 3000米接力
(三)少年丙丁组
1.男、女组 200米计时赛
2.男、女组 500米+D争先赛
3.男、女组 1000米争先赛
(四)教练组
1.男、女组 500米+D争先赛
2.男、女组 1000米争先赛
九、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5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赛除外)。
(二)接力赛允许队内同性别运动员上跨一个组别参赛(此条款适用于上一组别不足三人时;丙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接力比赛)、不允许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三)参加教练组的中国籍教练员须持有中国轮滑协会颁发的等级教练员证报名,外籍教练员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青 年 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教 练 组:197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为周长200米国际标准赛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二)执行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及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修订条款。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和护照的外籍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0日(含)。
2、报名表发至:hnlx66@163.com,联系人:张超,咨询电话:15157365876。
(二)报到与离会
1、参赛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报到,8月1日熟悉场地,2-4日比赛,5日离会。
2、报到地点:海宁市育才路2号国际轮滑中心三楼
(三)提交资料要求
1.中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台胞证;
2.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疾病医疗保险单;
3.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4.自愿参赛责任书;
5.反兴奋剂承诺书;
6.赛事服务费缴费证明(缴费截图与备注队伍名称等)。
备注:将以上6份资料照片整理成一个文件夹并备注清楚代表队名称,领队姓名,电话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报名邮箱。
十二、经费
本次比赛收取参赛服务费:每人200元,内含两项个人项目,额外增项需另付费(100元/项,接力赛免费,缴费时请额外备注报名项目)。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如下:
(一定要备注缴费单位)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教练组前3名),1-3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4-6名颁发证书、奖金。
(二)报到缴费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报到缴费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2023年度、2024年全国轮滑(速度轮滑)锦标赛前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各站各项目前8名的;可获得2024年全国轮滑(速度轮滑)锦标赛参赛资格,须在报名锦标赛时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四)各单项奖金分配:(单位:人民币元)税前
场 地 赛
创 纪 录 奖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申诉
(一)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二)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鉴于轮滑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制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和风险。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做好自身防护及防暑降温等安全工作。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