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丽水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2024-07-24
来源:中国轮滑协会

2024丽水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共青团丽水市委

四、协办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轮滑冰雪运动协会

五、支持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

六、运营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8月7日-9日

比赛地点:

场地赛:丽水国际标准速度轮滑场

100米飞人赛:丽水防洪坝南明湖步道

八、竞赛项目

(一)成年/青年组

男、女组,100米飞人赛

男、女组,200米加速冲刺赛

男、女组,500米+D争先赛

男、女组,5000米积分赛

男、女组,3000米接力

(二)少年A组/B组

男、女组,100米飞人赛

男、女组,200米加速冲刺赛

男、女组,500米+D争先赛

男、女组,5000米积分赛

男、女组,3000米接力

(三)少年C组

男、女组,200米加速冲刺赛

男、女组,500米+D争先赛

男、女组,5000米积分赛

(四)教练组

男、女组,200米加速冲刺赛

男、女组,500米+D争先赛

九、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

(二)接力赛允许队内同性别运动员上跨一个组别参赛 (此条款适用于上一组别不足三人的情况),不允许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三)参加教练组的中国籍教练员须持有中国轮滑协会颁发的等级教练员证报名,外籍教练员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年龄分组

成年组:200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青年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A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B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C组: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教练组:197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运动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原件备查。

(六)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的轮滑鞋、头盔及护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七)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大会统一为运动员提供轮滑专项意外伤害保险。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为周长200米国际标准赛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二)执行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及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修订条款。

(三)100米飞人赛

1.从成年、青年、少年A、少年B各组别200米加速冲刺赛项目取前8名进入100米飞人赛。

2.100米飞人赛赛道为100米直道,设2条赛道。

(四)200米加速冲刺赛,比赛方法

1.比赛分为预赛与决赛,比赛方法一样。

2.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

3.赛道一圈为200米,开始计时线与终点线位于同一位置。

4.裁判员示意后,运动员进入赛道开始预加速滑行。

5.运动员预滑行后第一次经过计时线即开始计时。

6.运动员滑行一圈再次经过计时线时,计时结束。

7.完成比赛的运动员离开赛道

8.重复上述过程,直至该项目该组别运动员全部完成比赛。

十一、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其中1-3名颁发证书奖牌,4-6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6人的组别,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

(三)报名不足3人的组别将被取消。

(四)各组别前6名另设奖金(税后),见下表:

十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参赛单位于8月1日12:00前,将下述资料电子版或照片等文档,提交至报名小程序:

1.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

2.自愿参赛责任书:带签名;

3.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带签名;

4.报教练组:教练员证

5.报名二维码:

(二)报到
报到时间:8月5日
报到地点:待定
十三、经费
(一)参赛服务费:100元/人/项。(百米飞人赛、接力赛免费)。
(二)轮滑专项竞赛保险:10元/人。
(三)外籍运动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请随时注意补充通知。
十四、仲裁和裁判
境内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须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要求:一级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四)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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