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160号
中国轮滑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轮滑(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轮滑项目管理部门),轮滑俱乐部,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青少年轮滑运动的普及和开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0月3日至5日在上海市金山区举办2024年全国轮滑(花样轮滑)锦标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队伍积极组织参赛,按要求填写线上报名表并提交相应的附件。
附件:
1.2024年全国轮滑(花样轮滑)锦标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5.2024年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技术规程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uexFfLaC1yo6PVuE779A
提取码:1234
2024年全国轮滑(花样轮滑)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金山区体育局
金山区体育总会
三、支持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体育总会
四、协办单位
上海市轮滑运动协会
黄浦区轮冰协会
五、运营单位
上海溯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比赛项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3日—5日
(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轮滑球馆(石化新城路5号)
七、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北京体育大学,
港、澳、台轮滑协会可组队或者派员参赛。
八、竞赛项目
1.双排轮自由滑
2.双排轮双人滑
3.双排轮单人舞蹈
4.双排轮双人舞蹈
5.单排轮单人滑自由滑
6.集体项目四人舞蹈
7.集体项目队列滑
8.集体项目小团比赛
9.集体项目大团比赛
九、年龄分组
注:低年龄可以报高年龄组别,高年龄不可以报低年龄组别。
十、参加办法
(一)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运动员均可参赛,港澳台地区运动员请通过本地区轮滑协会统一组队。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均可组队参赛,每个队伍设领队1人,各项目可报教练1-2人,运动员人数和对/队数不限。
(三)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运动员参赛需自行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其中,年龄不足18岁的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照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见附件)。
(二)锦标赛使用新系统,参赛者只比一套长节目或仅有一套节目的比赛内容。
(三)比赛使用中国轮滑协会认可的器材,包括护具和服装要求。
(四)运动员可以报名多个项目参赛,但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除团队项目外)的比赛。
十二、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与缴纳赛事服务费
1.截止日期:9月26日
2.报名邮箱: Jolene_5402@163.com
3.报名联系人:邓嘉俐18003045402, 扫描微信二维码建群。
4.线上审核所需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3)保险单:为本次赛事购买的保单;
(4)身体健康证明:2024年1月之后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
(5)参赛保证书,带签名;
(6)赛事服务费凭证,以代表队为单位,请备注参赛项目、组别、队伍等信息;
请将上述各项内容的图片、照片、电子版等按项目打包后,发到相应的报名邮箱。
5.缴纳赛事服务费
(1)竞赛项目服务费:
单人项目100元/人
双人项目200元/对
四人秀每队400元/队
队列滑、团队秀每队900元/队
(2)缴费
参赛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赛事服务费汇款至中国农业银行,转账时请备注:队伍名称+参赛项目+参加组别。
转账信息:
户 名:上海溯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0936070104003785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龙华支行
(3)如选手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委会审核后,该选手的赛事服务费将退回。
(4)如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赛事服务费不退。
(二)报到与离会
请全体参赛人员于赛前一天报到、赛后一天离会。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请提交纸质盖章的报名表,出示“报名编号”。
十三、录取与奖励
(一)向获得总积分前八名的队伍颁发牌匾,按照获得奖牌数进行排名。
(二)单、双人项目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集体项目第1-3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三)参赛不足8人/对/队的,减1录取;报名不足3人/对/队的,并组进行,仍不足3人/对/队的设为表演项目。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凡参加全部比赛项目、遵守比赛规程和规则,服从大会和裁判,在比赛过程中无违反运动员纪律的代表团均获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牌匾。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参加比赛所需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自理。并按照各项目规定缴纳参赛综合服务费。
(二)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三)组委会可根据参赛队伍申请提供有偿交通服务。
十五、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实习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六、其他规定
(一)运动员如因特殊原因未取得参赛资格,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需向组委会提交音乐U盘,格式为MP3,注明单位、姓名、性别、项目、比赛组别。
(三)运动员允许向上跨组参赛,不允许向下跨组参赛。同时一位运动员在一个年龄组别取得过两届全国冠军,则该项目必须向上一年龄组报名。
(四)允许非注册运动员参赛,参赛运动员级别不限。
(五)相应项目、组别满8人(对、队)上场比赛、达到规定名次和成绩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详见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下载地址:
https://www.sport.gov.cn/jts/n4998/c23455913/content.html
十七、大会日程安排
十八、其他
(一)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并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四)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五)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六)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